关于湖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一年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29号)等规定,决定开展湖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湖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一年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湖州融担采字2024-001
三、招标方式及组织类型: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自行组织
四、招标项目内容
1、计划存放总额:湖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计划总金额17900万元【含已在中标银行存放的定期、保证金等存款(各项金额取百万位,四舍五入)】。
2、存放方式及期限:存款方式为单位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为一年,实际存放期限具体以公司与中标银行签订的《公款竞争性存放银行存款协议书》(见附件,下同)为准。
3、存放额度:中标银行按照投标银行评标结果综合排名前五的顺序分阶梯进行资金存放。
(二)南浔区招标银行数量:3家
1、计划存放总额:湖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计划总金额4600万元【含已在中标银行存放的定期、保证金等存款(各项金额取百万位,四舍五入)】。
2、存放方式及期限:存款方式为单位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为一年,实际存放期限具体以公司与中标银行签订的《公款竞争性存放银行存款协议书》为准。
3、存放额度:中标银行按照投标银行评标结果综合排名前三的顺序分阶梯进行资金存放。
(三)德清县招标银行数量:3家
1、计划存放总额:湖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计划总金额3600万元【含已在中标银行存放的定期、保证金等存款(各项金额取百万位,四舍五入)】。
2、存放方式及期限:存款方式为单位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为一年,实际存放期限具体以公司与中标银行签订的《公款竞争性存放银行存款协议书》为准。
3、存放额度:中标银行按照投标银行评标结果综合排名前三的顺序分阶梯进行资金存放。
(四)长兴县招标银行数量:3家
1、计划存放总额:湖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计划总金额3900万元【含已在中标银行存放的定期、保证金等存款(各项金额取百万位,四舍五入)】。
2、存放方式及期限:存款方式为单位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为一年,实际存放期限具体以公司与中标银行签订的《公款竞争性存放银行存款协议书》为准。
3、存放额度:中标银行按照投标银行评标结果综合排名前三的顺序分阶梯进行资金存放。
本次投标各区县的划分按企业所属区域进行划分,以湖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系统为准。
在保余额、新增在保业务量、在保企业户数、新增在保企业户数、累计代偿率银行、存款利率、人才企业户数、绿色企业户数核算,以湖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系统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吴兴区、南太湖新区:
1、投标银行须为湖州市本级(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范围内的总行或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2、投标银行在2024年03月31日与湖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之间签订有效的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且有在保余额的银行,在保余额依据2024年03月31日招标人业务系统为准。
(二)南浔区:
1、投标银行须为南浔区范围内总行或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2、投标银行在2024年03月31日与湖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之间签订有效的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且有在保余额的银行,在保余额依据2024年03月31日招标人业务系统为准。
(三)德清县:
1、投标银行须为德清县范围内的总行或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2、投标银行在2024年03月31日与湖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之间签订有效的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且有在保余额的银行,在保余额依据2024年03月31日招标人业务系统为准。
(四)长兴县:
1、投标银行须为长兴县范围内的总行或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2、投标银行在2024年03月31日与湖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之间签订有效的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且有在保余额的银行,在保余额依据2024年03月31日招标人业务系统为准。
六、招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 15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至湖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楼1004室(湖州市吴兴区长兴路258号)现场报名。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交资料并报名成功后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市人民银行对其2023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6.投标银行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
1.资金存放到期,银行需配合公司办理账户销户工作。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或密封。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投标银行应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2: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日报社二期10楼1004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2:30(北京时间)在湖州市日报社二期11楼1116室开标。请投标银行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2: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密封送达电子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湖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逸红 电话:0572-2023270 13867277668
地址:湖州市长兴路258号报业二期10楼
十、其他
招标公告发布网站:(https://www.zcrzdb.com/)